12月8日上午,海口市残联举办能力提升建设年业务培训“小讲堂”,由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副主任熊英婕做《海南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管理办法》)解读授课。会议由市残联党组成员、副理事长符海英主持,党组成员、四级调研员梅秋芳,四级调研员刘德飞及市残联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全体人员参加。

熊英婕围绕《管理办法》总则、征收缴库、减免 更正 退付、使用管理、法律责任五个章节进行重点讲解。

通过对《管理办法》的解读,全会干部群众充分认识到开展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审核认定工作,对稳定残疾人就业的重要意义。残疾人是需要全社会关心和帮助的特殊困难群体,残疾人就业是保障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、共享社会物质文化成果的基础。法律法规规定用人单位有责任和义务按一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,这是承担社会责任和义务的体现,用人单位没有按规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,应当缴纳残疾人保障金,引导、督促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,更好地保障残疾人权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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